申購

     請聯絡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元大香港」)或認可分銷商。

贖回
投資人須向原申購分銷商申請贖回基金。投資人如經元大證券香港贖回基金,須於下午四時前提交贖回通知書,超過時限的申請會在下一個交易日處理。如經其他認可分銷商辦理贖回手續,請聯絡個別分銷商查詢及處理。

贖回款項將以基金股東名義,經支票或匯入銀行戶口支付(第三方付款申請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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