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證監會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廣州放開120平方米以上住房限購:
2024/01/29 09:00

上周央行降准降息、央企市值管理納入負責人考核等政策利好帶動上證指數觸底反彈,上證指數上漲2.75%至2910.22點;而創業板指下跌1.92%至1682.48點、深證成指下跌0.28%至8762.33點。週五滬深兩市成交額為8281億,較前一周有所放大。北向資金扭轉此前淨賣出態勢,整周淨買入121億元。整周新興市場股票基金流入資金達到創紀錄的121億美元。中國股票基金當周吸引119億美元資金流入,規模為2015年7月以來最大,也是史上第二大。本周美聯儲將公佈利率決議,美聯儲主席鮑威爾將召開貨幣政策新聞發佈會。此外蘋果、穀歌、 微軟、Meta等科技股點燃美股財報季。另外中國1月PMI、英國央行利率決議、美國非農、美國財政部新一季發債計畫、歐元區四季度GDP和1月CPI等值得關注。

1月28日證監會進一步優化了融券機制,加強對限售股出借的監管,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即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滬深交易所、中證金融也同步決定暫停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出借獲配股票。據悉,此次進一步優化融券機制,加強對限售股出借的監管,是證監會經過充分論證評估後採取的舉措。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強化監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時總結評估運行效果,依法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此次規定減少市場做空力量、加大資本市場支持力度,有望進一步穩固當前市場走勢。

1月25日至26日,證監會召開2024年系統工作會議,總結2023年工作,分析資本市場形勢,研究部署2024年重點工作。會議指出,著力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健全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的有效機制,強化各方協同,加強與市場溝通,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穩市場、穩信心。堅持以進促穩、先立後破,進一步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健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會議明確要要突出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大力推動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完善上市公司品質評價標準,督促和引導上市公司強化回報投資者的意識,更加積極開展回購註銷、現金分紅,加快構建中國特色估值體系,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市場化並購重組等方式做優做強,推動將市值納入央企國企考核評價體系,研究從資訊披露等角度加大對低估值上市公司的約束。證監會一周內兩次提及“以投資者為本”,呵護市場意圖明確。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7日公佈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顯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這是本輪地產政策中一線城市最大的放鬆力度,令一線城市限購進一步調整預期增強。此外1月26日金融監管總局召開會議,部署推動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會議認為,協調機制要發揮好地方政府的牽頭協調作用,加強工作統籌,細化政策措施,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准對接。同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召開了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部署會,要求各地要以專案為物件,抓緊研究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資需求。據瞭解,本月底前,第一批項目名單落地後即可爭取貸款。

中國12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16.8%,連續五個月實現正增長。2023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比上年下降2.3%,降幅比上年收窄1.7個百分點。工業庫存小幅回升,服務業“補庫”率先啟動,後續經濟復蘇節奏仍是市場訊息恢復的最關鍵因素。總的來看,央行降准降息、央企市值管理納入負責人考核等政策利好帶動A股大幅反彈,限售股出借全面暫停、一線房地產繼續鬆綁,節前擴底反彈有望延續。不過本周美聯儲會議、財報季或帶來擾動,後續兩市成交量仍需關注。建議逢低關注央國企、上證率先反彈後超跌雙創亦有望跟隨。

 

免責聲明
 
本焦點報告(連帶相關的資料)由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元大證券(香港)”) 撰寫。本焦點報告的資料來自元大證券(香港)相信可靠的來源取得,惟元大證券(香港)並不保證此等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及或完整性。本焦點報告內容或意見僅供參考之用途,並不構成任何買入或沽出證券或其他金融產品之要約。本焦點報告並無顧慮任何特定收取者之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風險承受程度,投資者在進行任何投資前,必須對其投資進行獨立判斷或諮詢所需之獨立顧問意見。本焦點報告內所提及之價格僅供參考之用途,投資產品之價值及收入可能會浮動。本焦點報告內容或意見可隨時更改,元大證券(香港)並不承諾提供任何有關變更之通知。元大證券(香港)及其董事、行政人員和雇員可能有在本焦點報告中提及的證券的權益和不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陳述及不對使用本報告之資料而引致的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版權所有                 
未經元大證券(香港)事先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為任何目的複製、發出、發表此焦點報告,元大證券(香港)保留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