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美國股票稅制更新說明】
2022/12/07 09:00

親愛的客戶您好, 

美國國家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規第1446(a)項及(f)項,發布了關於非美國人於公開交易合夥事業(PTP)利益移轉(具對價關係)之預扣稅及資訊申報之最新規定。此規定將於202311日起生效,要求合格中介機構除允許之例外情況外,須在非美國投資人為出售、交易或其他移轉行為時,依交易總額承擔主要扣繳義務並扣繳10%稅額,股利配發亦可能適用此規則; 換言之,當非美國人(:台灣投資人)賣出/交易/移轉PTP標的時,於202311日起,將依「總價金」扣除10%之稅款此法規之修訂為重大修訂,務請留意對您自身權益之影響,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建議您應向您的稅務顧問諮詢相關影響,因應持有此類有價證券在202311日以後可能造成之影響。 

在法規不變之前提下,本公司將於20221224日起,禁止PTP標的之買賣、交易或其他移轉(具對價關係),包括該法規中所列例外之任何交易。

 相關法規請參考: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partnership-withholding 

以上係根據現時IRS相關法令之發布而做成之公告,內容將可能因IRS法規內容變動或實行日期變動而有所改變,本公司將盡力提供及時資訊供參考,然投資人仍應隨時就本身投資部位關注相關法令之發展及其對自身權益之影響。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