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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醫藥(01011.HK)遭裁定需支付違約金等約9,200萬元人幣 已啟動申請撤銷裁決等法定程序
2026/08/19 09:51
泰凌醫藥(01011.HK)公布,公司於7月20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6〕中國貿仲京裁字第1519號仲裁裁決。該仲裁事項源於公司2020年與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主體簽署的2020年資產交易項目項下的擔保安排,相關股權轉讓已於2020年完成交割。

上述裁決裁定公司及相關連帶方合計需支付違約金、相關費用及仲裁分擔款約9,200萬元人民幣。公司對該裁決持有重大異議,已委聘合規法律服務團隊啟動申請撤銷裁決等法定程序。

目前該裁決仍處於可依法申請撤銷的法定週期內,相關付款義務尚未進入強制執行階段。集團正結合連帶方的責任分擔安排、已完成破產重整主體的責任邊界,對相關潛在財務影響進行審慎評估。集團日常營運及現金流目前維持正常狀態。(sl/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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