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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聯交所延長合資格新上市申請有效期至十二個月 為期三年冀提升靈活性
2026/08/21 16:56
港交所(00388.HK)旗下聯交所宣布實施短期豁免措施,將合資格新上市申請的有效期由現行的六個月,延長至十二個月。有關豁免將適用於截至今日(21日)仍有效,或之後提交或重新提交的新上市申請,措施自今日起計實施三年。

合資格申請須符合兩項條件,包括(1)聯交所並無在意見函中表示已暫停審批申請;以及(2)證監會或聯交所並無直接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或發出重大問題函。若相關監管關注事項已於首個六個月有效期屆滿前圓滿解決,申請仍可獲延期。但如果在延長有效期內出現保薦人變更而觸發重新提交申請的規定,申請將即時失效。

聯交所表示,是次調整將為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並減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請的頻率及後續反覆更新文件的負擔,讓他們可集中精力保障申請材料及上市文件質量,強調監管標準及投資者保障維持不變。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預期此舉將為申請人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支持更加專注和高效的申請流程。(gc/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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