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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樓》房委會推兩項新政 未補價單位可出租予白表租客名額3,000個 另助長者業主樓換樓
2026/06/18 15:42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18日)通過兩項新計劃,放寬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在出租及出售上的限制,全方位活化現有房屋資源,除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租盤選擇外,亦加強資助出售單位流轉,協助年長業主安享晚年,為長者、業主及白表租客創造多贏局面。兩項計劃均會由香港房屋協會管理,預計於今年9月開始接受申請。

為更有效地運用現有房屋資源、讓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靈活善用其物業,並為不符合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請資格,但又未能負擔購買私人住宅的市民提供更多租盤選擇,房委會及房協將以先導形式,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白表)(出租計劃(白表)),名額共3,000個。在此計劃下,擁有資助出售單位業權十年或以上的業主,在繳付出租准許費後,可將其未補價單位出租予符合居者有其屋計劃白表資格的申請者。

房委會發言人稱,一般而言,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業主不得將其單位出租;如於公開市場轉售,亦受到轉讓年期限制並須繳付補價。然而,不少業主擁有資助出售單位多年,其住屋需要已因應其家庭結構變化而有所改變。新推出的出租計劃(白表)為業主提供更多選擇,讓他們可善用單位,更好規劃生活,同時亦為符合白表資格的人士提供多元化並可負擔的租盤選擇,達致雙贏。

符合資格的業主及符合白表資格人士如欲參與出租計劃(白表),可於計劃推行期間向房協分別遞交「業主證書」或「租客證書(白表)」申請。兩張證書的申請費各為400元。成功獲發相關證書後,業主和租客可透過「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或通過地產代理溝通與配對。成功配對後,「租客證書」持有人須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提名證書」,申請費為400元。租客獲取「提名證書」後,業主才可和租客簽訂租約。業主如將其單位出租予「租客證書(白表)」持有人,須每季向房協繳交出租准許費。

為全方位關顧長者轉變的生活需要、促進資助出售單位流轉,並給予長者業主多一個靈活地調配資產以支持退休生活的選項,房委會將推出「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

凡擁有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十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而已登記的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均可申請參加「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於申請及獲發「交易許可證」(費用為500元)後,便可於第二市場出售原有單位,之後再於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實用面積較小或地區較偏遠的單位,而相關地區是按照公屋的四個區域劃分,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

發言人稱,房委會一直關心長者的需要,理解到部分長者在退休後生活出現轉變,如家庭成員遷出,或自己離開職場,有意遷往面積較小或遠離市區的單位生活,「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正正能切合他們的需要,當中換樓多出的現金除可補貼其退休生活外,市場上亦可釋出更多大面積或更鄰近市區的單位,供其他合資格的人士於第二市場購買,同樣達致雙贏。(da/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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