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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方早前上訴指原審法官犯錯,評估「舊場」破壞程度為「無法確定」不等於沒有評估,而是因為可能有紓緩措施可以補救,球會方質疑破壞根本無法補救。
上訴庭認為,項目倡議人其後補交的「補充資料」,屬重要內容,應再作公眾諮詢。當局未有作此安排,構成程序不公。此外,環保署署長在決定是否批准環評報告時,未有考慮香港哥爾夫球會對補充資料的的回應,亦屬於不合理的做法,而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時所施加的條件,亦超出了法律許可的範圍。基於這些程序有不合規之處,駁回上訴,維持撤銷環評批准的裁決。
是次上訴由環保署長提出,上訴方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答辯人是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土拓署為有利害關係方,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代表。涉案環評由土拓署負責研究及向環保署提交,報告內容包括調查場內中國水松的保育、場內棲息的蝙蝠等物種及舊場的文化遺產應否受保護等。(d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粉嶺高球場覆核 環保署上訴遭駁回 須付部分訟費
2026/08/31 17:27
政府2023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頃土地,計劃將其中9.5公頃土地用於興建公營房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要求推翻環保署長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評)的決定,獲高院裁定部分勝訴。環保署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31日)頒布判辭,駁回環保署的上訴申請,並下令環保署及土拓署須向哥球會支付部分訟費。政府一方早前上訴指原審法官犯錯,評估「舊場」破壞程度為「無法確定」不等於沒有評估,而是因為可能有紓緩措施可以補救,球會方質疑破壞根本無法補救。
上訴庭認為,項目倡議人其後補交的「補充資料」,屬重要內容,應再作公眾諮詢。當局未有作此安排,構成程序不公。此外,環保署署長在決定是否批准環評報告時,未有考慮香港哥爾夫球會對補充資料的的回應,亦屬於不合理的做法,而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時所施加的條件,亦超出了法律許可的範圍。基於這些程序有不合規之處,駁回上訴,維持撤銷環評批准的裁決。
是次上訴由環保署長提出,上訴方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答辯人是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土拓署為有利害關係方,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代表。涉案環評由土拓署負責研究及向環保署提交,報告內容包括調查場內中國水松的保育、場內棲息的蝙蝠等物種及舊場的文化遺產應否受保護等。(d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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