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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前高層洗黑錢被判囚10年獲准上訴
2026/01/16 09:20
瑞銀前副總監孫健榮於2016年至2018年間轉走內地客戶的1.32億元人民幣銀行款項,購入多架名車及內地與英國物業,以維持奢華生活。涉案人於2024年承認兩項洗黑錢罪名,判囚10年。他不服刑期過重上訴,昨日(15日)獲上訴庭法官批出上訴許可,將排期審理。

上訴人孫健榮原被控一項欺詐、一項盜竊和兩項洗黑錢罪名,經認罪協商,他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涉款1.34億港元,欺詐及盜竊則存檔法院。原審法官在2024年6月判刑時指出,案中牽涉巨額款項,被告犯案獲利,坐擁物業名車顯示其過着奢華生活,案件更涉及跨境國際元素,須判刑阻嚇,他最終被判囚10年,並於去年9月被證監會頒令,終身禁止他重投業界。(ha/j)~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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