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中證監對短線交易進行監管以穩定市場 下月起實施
2026/03/09 07:17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自4月7日起施行。該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適用主體和券種範圍。規定買入賣出時均具備大股東、董監高身份和買入時不具備但賣出時具備的,需遵守短線交易制度。規定「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存托憑證、可交債及可轉債等,細化明確監管要求。

該規定明確持股和交易時點的認定計算標準。規定買賣時點為證券過戶登記日,大股東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及掛牌公司在境內外已發行股份合併計算,境外投資者不同渠道持有的證券數量合併計算等,與有關規定做好銜接。

根據《證券法》授權並結合監管實踐,該規定還明確優先股轉股,ETF認購與申贖,股權激勵有關授予、登記及行權,司法強制執行,做市交易,欺詐發行責令回購等13種豁免情形,支持市場發展和監管需要。同時規定相關情形如涉及利用信息優勢等謀取非法利益的,不予豁免。

對由專業機構管理、按照產品或組合單獨開立證券賬戶的情形,按產品或組合的一碼通賬戶單獨計算持股,以便利交易,促進對外開放和中長期資金入市;同時,明確如果產品或組合無法實現獨立規範運作或者存在利益衝突及違法違規等情形,將不予單獨計算。(ta/w)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