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港股: 展望港股在联储局会议前窄幅上落; A股: 肖亚庆3个月7次调研国企,发改委鼓励车企兼并重组
2017/06/13 09:19

港股焦点: 展望港股在联储局会议前窄幅上落
美国科技股在周一继续疲弱,纳指早市曾跌1%,收市跌32点或0.52%,道指收低36点。 ADR跌9点,折合恒指25,699点,中国人寿(2628)、友邦保险(1299)和中石化(386)的强势抵消了腾讯(700)的0.5%跌幅,其ADR收市价折合269.3港元。基于ADR的表现,我们认为昨天恒指的323点跌幅或多或少已反映了昨晚美股的弱势。有趣的是,昨天的沽空比率为9.5%,属2个月低位,这或许与长城汽车(2333)的挟淡仓向沽空者发出了警号有关。根据最新的累计沽空仓位报告,比亚迪(1211)和安徽海螺(914)有可能是下一个挟淡仓的目标。总而言之,基于投资者有可能聚焦于明天联储局的议息决定,港股今天或窄幅上落。药明生物(2269)今天首日挂牌,以其强劲的股东背景,应会吸引大量兴趣。东岳集团(189)今年首五个月纯利按年大增1.3倍,今天股价或有力再上。

A股焦点:肖亚庆3个月7次调研国企,发改委鼓励车企兼并重组
周一整体两市指数走势疲弱,上证指数跌0.59%,创业板大跌1.15%,两市量能3872.7亿元小幅萎缩。盘面上二八分化格局延续,中证100权重股领涨0.28%,白酒保险等绩优股继续逆势上涨,而电子、计算器板块大幅回落。资金面上,周一两市融资余额减17亿至8606亿,沪港通当日净流出10亿、深港通净流入1亿, SHIBOR利率连续第三天全线上涨。考虑到近期公开市场到期量较大、超储率较低、半年末的季节性资金缺口,央行在操作上平滑到期的流动性需求,保证资金利率相对平稳。金融去杠杆目标尚未达成,临近6月份传统资金紧张的时间窗口,预计市场流动性紧平衡态势还将延续。

周二将公布5月新增信贷数据,考虑到近期金融监管收严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表外社会融资受限、企业债券融资低迷,或促使新增社会融资与M2增速或将进一步回落。本周宏观经济数据密集公布,周三统计局将公布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工业增加值等数据,预计中国5月整体工业、投资等经济增速或将小幅下行。不过根据国内挖掘机行业数据统计,5月挖掘机销售1.1万台,同比增长105.6%,为连续两个月实现翻番增长,亦为连续九个月同比增长超50%。挖机销量增速和下游开工小时数高企验证基建开工率保持平稳,有望对二季度经济形成支撑。

上海作为地方国改的领头羊,改革动作稳步推进,6/12日上港集团公告称,股东同盛投资拟将其持有的15%上港集团协议转让予中远海运集团,中远海运去年7月收购希腊比港,两者牵手有望帮助上港集团进一步实现全球化布局。地方国改加速有望带动央企, 从3月下旬到6月中旬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密集进行七次对央企和地方国资的调研,传递出国企改革将加速推进落实的信号。七次调研中,国企实体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和运营公司的试点情况、电力和能源企业改革进度、地方国资改革情况等是重点内容。6/12日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文件中提出要加快国有汽车企业改革步伐,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等方面,汽车行业整合成为发改委下一步推动改革的新方向。

本周美联储议息临近,短期市场或将继续震荡调整,不过随着强监管告一段落,市场流动性紧张现象逐步缓解,在A股6月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预期下,市场有望迎来修复行情。近期走势印证基金抱团取暖下个股分化或继续加大,不排除基金抱团取暖引发年中做帐行情,建议关注一季度公募基金、国家队重仓或大幅增持的低估值个股,以及受政策催化的国企改革概念。

风险声明及版权宣告
c 2017 元大。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本报告所载之内容是从本公司认为可信赖的来源编制而成,但本公司并不保证有关资料是否完整或准确。本报告亦不构成任何招揽或邀约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本报告所载之意见及预测均为截至报告发布日所作之判断,如有任何更改,本公司并不另行通知。
本报告仅提供一般信息。本文所述的信息及任何意见均不构成购买或出售证券或作出其他投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仅供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并非提供定制的投资建议,亦非考虑任何特定收取者的个人财务状况和目标。投资者应就投资本报告中讨论或推荐的任何证券、投资或投资策略的适当性寻求财务意见。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元大相信是可靠的来源,但元大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在法律不允许进行证券经纪或交易商业务之司法管辖区内,本报告并非(而且不应被解释为)在有关司法管辖区内招揽证券经纪或交易商业务。

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有可能担任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高级人员。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有可能拥有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之财务权益。元大(香港)有可能拥有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之财务权益,而有关财务权益累计等于或超过 (i) 如属发行人,市场资本值的1%; (ii) 如属新上市申请人,已发行股本或已发行单位(视何者适用而定)的1%。元大(香港)为或将会为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证券进行庄家活动。元大(香港)之雇员或有联系的个人有可能担任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高级人员。元大(香港)有可能在过去12个月与本报告内所提及的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及/或就该投资银行服务取得报酬或获得投资银行服务委托,元大(香港)在未来3个月或会就该等投资银行服务收取或寻求报酬。元大(香港)的销售人员、交易员等专业人士或会向客户及自营交易部门提供与本报告所表达意见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元大(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交易部门和投资业务可能会作出与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观点不符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