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港股: 港股今日或会回调 ; A股:金融去杠杆首现成效,中国经济转落为稳
2017/06/15 09:35

港股焦点: 港股今日或会回调
由于家得宝和高盛表现强劲,道指升46点并再创历史新高。一如预期,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以8票对1票通过加息四分之一厘,并预示年内将会再加息一次。同时,疲弱的零售销售报告和原油价格因库存高于预期而下跌约4%,皆抑制了一些市场情绪。中海油(883)、中石化(386)和工商银行(1398)的ADR皆下跌超过1%,令ADR收跌84点,折合恒指25,792点。昨日的沪港通再次录得8.24亿元的净资金流出,更重要的是,十大最活跃股份均录得净资金流出,沽空比率也回升至9.8%。恒指昨日的23点升幅主要来自于腾讯的强势,实际上,在50只指数成份股当中,有31只录得跌幅。从动力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恒指今日可能会受压并下试25,700点。公司新闻很少,瑞声科技(2018)再从平安银行获得了100亿元人民币综合融资额度,我们认为这与公司早前从中信银行取得的信贷额度类似,主要是为了防御沽空者的袭击而非用作商业用途,而200亿元人民币的总信贷额度相当于公司自由流通量的32%。

A股焦点:金融去杠杆首现成效,中国经济转落为稳
上证综指震荡下跌0.73%报3130.67点;深成指跌0.72%报10151.53点,创业板指跌0.28%报1790.64点。两市成交3825亿元,上日为3571亿。盘面上因吴小晖被带走消息,安邦系多数个股出现调整拖累大盘。上证50下跌1.5%创年内最大跌幅。央行为维稳流动性继续放水,昨日公开市场操作实现净投放200亿元,但短期流动性仍然趋紧,6/8以来中国1Y和10Y期国债收益率持续倒挂,且两者利差呈现逐步扩大态势。

昨日央行公布数据显示,M2同比增9.6%,创历史新低,前值增10.5%,预期增10.5%。此外,5月份财政性存款增加5547亿元,较上年同期多增3928亿元,也暂时性地下拉M2增速约0.3个百分点,M2跌破10%凸显金融去杠杆成效明显。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已经有了一定成效,表外业务大幅缩减,5月新增社会融资1.06万亿,表外融资环比减少1480亿。中国5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11万亿元,其中中长期居民贷款开始下降,房贷增加受到控制,中长期企业贷款则同比多增2571亿元。就经济数字来看,中国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6.5%,1-5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主要是受房地产调控拖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但工业增加值略超预期显示2季度经济仍有支撑,显示中国经济增速并不如市场所预期出现大幅回落,已经开始有走稳迹象。

美联储宣布将基准利率区间调升25个基点符合预期,从0.75%-1.0%上调至1.0%-1.25%,并指出今年开始将缩减资产负债表。美联储估计今年内还有1次加息,即维持今年内总计加息3次的预期不变。此外,美联储预计2019年底之前还将加息6次,目标值为2.9%。 此前央行已通过抬高市场资金利率对冲美国加息压力,且人民币引入逆周期因子,人民币贬值预期已经大幅消除。美联储如期加息后市场靴子落地,由M2跌落10%以下显示防风险考虑下的金融去杠杆调控政策已经得到初步成效,短期市场利率走高的状况将会缓解,股市与债市都将得到喘息机会,或将重演去年五穷六绝七翻身的走势。6/21再度临近,各界对于今年A股纳入MSCI的预期又再度被点燃。随着金融反腐也逐渐接近尾声,政策推进与落实或进一步加快,此前进度不如预期的国企改革近期明显提速,操作上建议逢低布局新能源车产业链以及国企改革概念,尤其是地方国企改革重镇的上海国改。

风险声明及版权宣告
c 2017 元大。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本报告所载之内容是从本公司认为可信赖的来源编制而成,但本公司并不保证有关资料是否完整或准确。本报告亦不构成任何招揽或邀约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本报告所载之意见及预测均为截至报告发布日所作之判断,如有任何更改,本公司并不另行通知。
本报告仅提供一般信息。本文所述的信息及任何意见均不构成购买或出售证券或作出其他投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仅供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并非提供定制的投资建议,亦非考虑任何特定收取者的个人财务状况和目标。投资者应就投资本报告中讨论或推荐的任何证券、投资或投资策略的适当性寻求财务意见。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元大相信是可靠的来源,但元大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在法律不允许进行证券经纪或交易商业务之司法管辖区内,本报告并非(而且不应被解释为)在有关司法管辖区内招揽证券经纪或交易商业务。

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有可能担任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高级人员。分析员或其有联系者有可能拥有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之财务权益。元大(香港)有可能拥有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之财务权益,而有关财务权益累计等于或超过 (i) 如属发行人,市场资本值的1%; (ii) 如属新上市申请人,已发行股本或已发行单位(视何者适用而定)的1%。元大(香港)为或将会为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证券进行庄家活动。元大(香港)之雇员或有联系的个人有可能担任本报告内所提及公司的高级人员。元大(香港)有可能在过去12个月与本报告内所提及的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及/或就该投资银行服务取得报酬或获得投资银行服务委托,元大(香港)在未来3个月或会就该等投资银行服务收取或寻求报酬。元大(香港)的销售人员、交易员等专业人士或会向客户及自营交易部门提供与本报告所表达意见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元大(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交易部门和投资业务可能会作出与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观点不符的投资决策。